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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元工程技工学校教师教学教研成果获奖汇总表 |
发布时间:2009/12/25 9:17:52 来源:党政办公室 点击量:61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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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研究与探索、教学改革与创新,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,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,特制定本办法: 一、奖励范围: 凡在教研教改、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成果均给予相应奖励。 二、奖励原则: 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原则;坚持针对性强、实用性强原则;坚持高水平、高质量成果优先原则。 三、评审组织: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,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,教研室主任、党政办主任、教务科长、培训科长及相关教师组成的评审组织机构。每年12月进行一次评审。 四、具体奖励办法: (一)论文发表 1、在国家级期刊(ISSN、CN刊号)上发表一篇文章,奖励600元。 2、在省级期刊(ISSN、CN刊号)上发表一篇文章,奖励400元。 3、在省市级等内部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,奖励200元。 4、同一篇文章按就高不就低原则,只享受一次奖励。 (二)论文或教研成果获奖 1、在国家级教研成果评比中获一等奖,每项奖励700元;获二等奖,每项奖励600元;获三等奖,每项奖励500元。 2、在省级教研成果评比中获一等奖,每项奖励500元;获二等奖,每项奖励400元;获三等奖,每项奖励300元 3、在市、县级或本校的教研成果评比中获一等奖,每项奖励300元;获二等奖,每项奖励200元;获三等奖,每项奖励100元。 4、同一奖项只奖励一次,就高不就低。 (三)教学业务竞赛 1、在国家级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,获一等奖奖励1000元;二等奖奖励800元;三等奖奖励600元。 2、在省级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,获一等奖奖励800元;二等奖奖励600元;三等奖奖励400元。 3、在市级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,获市级一等奖奖励600元;二等奖奖励400元;三等奖奖励200元。 4、在县级或本校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,获一等奖奖励300元;二等奖奖励200元;三等奖奖励100元。 5、同一奖项只奖励一次,就高不就低。 (四)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(按获奖每人次计) 1、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技能大赛,获全国一等奖奖励1000元;二等奖奖励800元;三等奖奖励600元。 2、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技能大赛,获省级一等奖奖励800元;二等奖奖励600元;三等奖奖励400元。 3、指导学生参加市级技能大赛,获一等奖奖励600元;二等奖奖励400元;三等奖奖励200元。 4、如有多项获奖,按最高奖项奖励,不重复。 (五)其它教研成果 在课程建设、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取得成果,并在全校推广应用,产生示范作用,根据推广价值,由学校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奖励标准。 五、本办法经校行政会议2009年12月25日讨论通过。 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属校教研室。
广元工程技工学校2009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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